1、备案机构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;检测机构;评审**(中保办);行政审批部门(国家局) 2、申报程序:需经样品检验、整理申报材料、申请备案、材料审评、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3、备案资料: 1)、产品配方。(加盖生产企业公章,如有复配原料,复配原料中各成分量分别标出)。 2)、使用说明书 。(英文或中文使用方法即可,加盖生产企业公章)。 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。 3)、如小语种,提供外包装翻译。(如委托我方翻译,翻译费实报实销) 4)、产品名称信息,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。(合同签订后,我司提供表格签写) 5)、产品样品。(需国外市售未启封,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) 6)、经公证的授权书。(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,并在国外做法签字真实性公证)。 7)、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。(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,并在国内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)。 8)、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。 4、备案时间: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取得批文,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12个月左右取得批文。 检测时间: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一般40—60天内完成;特殊用途化妆品(除育发、健美类、美乳类产品)的各项试验的纯检测周期,一般在80天内完成。防晒类产品果加做SPF值试验及PA试验,时间适当延长。育发类、健美类、美乳类产品做人体试用试验*性评价,整个周期约为150天。 5、备案费用:样品检验费(不同检验项目)+评审费(取消)+证明材料公证&翻译费+代理申报费